咸陽超市\商場保安人員開關店安全操作規范
發布日期:2017-07-17 點擊:1847
大部分超市或商場在非作業時間內,未安排人員留守。為了防止竊賊夜間闖入、竊取財物,通常與保安公司合作,安裝安全系統。因此有必要對開、關門的作業加以規范,以確保公司的夜間安全保障。有關的管理內容如下:
1、開(關)店必須由特定人員(如店長、副店長,或其他負責人)在規定的時間開(關)安全設定,并依據正常的規定作業進行開(關)門。
2、負責人員除了必須在記錄簿上加以記錄并簽名外,還必須附有至少兩委人員的附屬簽名,以為證明。
3、開店前應做好以下事項:
(1)清點現金,檢查收銀機、金庫、店長室,并且上鎖。
(2)除必須的電力外,其他不必要的電源應關掉,所有插頭也應拔起。
(3)檢查店內每一角落,包括:倉庫、作業場、機房、員工休息室、廁所等,防止有人藏匿于店內。
(4)員工安全檢查。例如檢查員工是否攜帶公司物品。
(5)開(關)門時應提高警覺,注意周圍有無可疑狀況。
4、開店后,當值主管應檢查正門入口、后門、金庫門及所有門窗有無異狀,要確保一切正常,沒有被破壞的跡象。